您好,如果对方欠钱不还,您可以不通过律师,直接向法院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起诉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起诉时,您需要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供副本。如果您不清楚对方的具体住址,无法申请法院调查,但可以委托律师到公安机关查询对方的户籍登记住址。一旦提供了对方的户籍信息,法院应该受理您的案件。法院受理后,如果找不到对方无法正常送达,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公告送达。公告期满后,法院可以依法进行缺席审理并判决。判决生效后,如果被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判决,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您有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请拨打12348广东省法律服务热线电话。如需法律援助,请联系辖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支持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