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深圳房小秘>  正文

手机看新闻

追缴公积金遗失劳动合同,是否可办理?

深圳房小秘2023-09-10 09:31:00来自北京市

最近,有一位网友向深圳市政府咨询了关于追缴公积金的问题。这位网友表示,自己遗失了劳动合同和离职证明,而且已经超过了仲裁时效,只留下了工资清单、纳税证明和社保明细。她想知道是否还可以办理追缴公积金的手续。

深圳市政府办公厅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回复。他们建议网友先通过劳动仲裁确定与单位的劳动关系,然后再预约到相关部门处理。如果有任何疑问,可以拨打0755-12329查询,并按照语音提示选择转人工服务进行咨询。

对于这位网友的问题,政府的回复给出了明确的解答。虽然网友遗失了劳动合同和离职证明,但通过劳动仲裁确定劳动关系是非常重要的。只有在确认劳动关系后,才能进一步办理追缴公积金的手续。

总结一下,如果你遗失了劳动合同和离职证明,但还有工资清单、纳税证明和社保明细,想要办理追缴公积金,可以先通过劳动仲裁确定劳动关系,然后再预约到相关部门处理。这样可以避免因为缺少必要的证明文件而导致办理不了追缴公积金的情况发生。

免责声明:本文系注册用户(作者)在房产圈发布,房天下未对内容作任何修改或整理。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房天下立场,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进行投诉。对作者发布之内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精彩评论(0)

回复还可以输入200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