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您有权监督单位为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如果您认为单位未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您可以直接向单位反映,也可以向我们中心反映。如果您选择向我们中心反映,请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微信公众号的自助服务渠道进行预约,预约后请携带身份证明、劳动关系证明和工资发放凭证等相关材料到我们中心办事大厅协助调查。调查涉及到证据材料审核和住房公积金欠缴核算等事实核查工作,因此需要您本人亲自到场办理。如果您无法到场,可以委托他人代办。如果还有疑问,可以拨打0755-12329转人工进行咨询。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