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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握多套房的人可以松口气了

中原大咖2023-09-19 18:12:31来自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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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对外公开。

在财税领域,只有增值税法、消费税法、关税法等明确在本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提请审议。备受关注的房地产税立法,并未在此次立法规划中提及。

这也意味着,五年之内,房地产税将不会普遍开征。

对于当前楼市来说,这显然是一个重大的利好信号。就拿当下来说,房地产税这把高悬的剑,只要不确定下来,就永远有人在担惊受怕。所以说,暂缓房地产税立法,本质上是对楼市进行预期管理,或者说是来自官方的一份“非正式承诺”。告诉市场:短期内,不会出台针对房地产行业的打压性政策。换句话说:可以大胆买房。如果想了解更多关于楼市信息可以扫码加咖姐微信备注暗号“大咖楼市群”一起进群交流

如果房地产税立法继续推进,很明显将影响仍然处于调整期的楼市预期,使已经处于调整期的楼市复苏进程上多了一个障碍。如今,房地产税立法暂缓推进,也算是配合认房不认贷、降首付等政策组合拳的一项行动,政策层面也基本向对楼市正面的利好方向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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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次事件,众多专家也进行了解读。深圳中原研究中心表示:房地产税对房地产直接影响是抑制投资,目前全国房地产市场极度低迷,经济大环境不佳,政府的主要目标是救市,因此近期宽松政策不断,力度也越来越大。此时如果进行房地产税立法,容易打击本就脆弱的楼市,市场信心也难在起来,与政府目标背道而驰。因此,近几年房地产税立法尚不合时宜,但未来房地产市场稳定之后,房地产税立法还是必然的,因为这是构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的重要一步。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表示:“立法开征新税需要择机而行,尤其是影响广泛而深远的房地产税。目前的经济形势不适合,此时出台任何增负措施都要格外谨慎。此外,房地产税还涉及许多尚未理清的理论与实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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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网上流传这样一张图,内容是深圳房产人群分布的情况。

其中在深圳拥有3套及以上商品房的有5.3万人,占比0.24%。按这样算,假设拥有3套及以上的人在未来要售出一套商品房的话,市面上就相当于多了5万余套商品房。而根据深圳房协公布的深圳最新在售二手房源量,目前深圳在售的房源也只有5.6万套

因此未来房地产税的力度如何,将直接影响深圳二手市场未来的价格走向。突然出让的房源过多,则不可避免的将再次迎来一波大降价。房地产税立法未纳入此次《规划》,并不意味着放弃立法从长远来看,房地产税立法、建立完善地方税体系的方向未发生改变,不排除在条件成熟时继续推进相关立法工作。不过,从房地产税开始立法,到落地执行至少需要3年以上准备时间。因此5年内最多会有少部分城市进行房地产税试点,真正意义上一二线城市全面开征房地产税至少是5年之后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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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房地产税立法进程,就会发现,它总是被打断,似乎从未迎来一蹴而就的机会。就拿上一轮试点工作来说,2021年10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就通过了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按照计划,2022年就应该启动房地产税了。没想到,疫情突然卷土重来,叠加房企债务危机。2022年初,财政部又作出了“年内不具备扩大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城市的条件”的表态。从历年官方对于房地产税的表述来看,在疫情之后始终在积极推进,但显然面临不小的困难。关于房地产税,最早要追溯到2018年3月。2018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摘要中就有提到:中国将审慎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建议按全国人均住宅面积来确定房地产税免征额。——2018年12月,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公共收入研究中心主任张学诞。“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2020年5月11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健全地方税体系,逐步扩大地方税政管理权”。——2021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要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做好试点工作”。—— 2021年10月16日,《求是》杂志发表领导人重要文章《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在总结上海市、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新形势新情况,进一步深化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可以发挥试点对整体改革的示范、突破、带动作用,强化房地产调控需求侧管理,稳定市场预期,也为今后全国统一立法积累经验、创造条件”。——2021年10月19日,财政部原部长刘昆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试点期限为五年。——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房地产税改革试点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进行,一些城市开展了调查摸底和初步研究,但综合考虑各方面的情况,今年内不具备扩大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城市的条件。——2022年3月,新华社记者就房地产税改革试点问题采访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完善消费、财产等方面税收。要加大消费环节税收调节力度,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探索建立与数字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税收制度。——2022年11月,国家统计局原局长宁吉喆《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房地产税是最适合作为地方税的税种,在经济转为正常增长后应尽快开展试点。——2023年3月24日,财政部原部长楼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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