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于10月25日正式发布了《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该通知规定,深圳市的无房缴存职工可以按月应缴存额的100%提取住房公积金。符合条件的多子女家庭和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还可以选择按实际月租金提取住房公积金。此次调整不限制户籍和年龄,所有符合条件的职工均可按月应缴存额的100%提取住房公积金。为了方便办理业务,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开通了线上办理渠道和“跨省通办”服务。职工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APP等自助渠道办理该业务。未来还将建立租金直付机制,进一步提升租房提取业务办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