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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分手引发房产纠纷,深圳法院这样判决

深圳房精灵2024-01-03 05:17:27来自北京市

摘要:

【情侣分手引发房产纠纷,深圳法院这样判决】在深圳,一段情侣关系的终结引起了房产归属的争议。男方在双方恋爱期间为女方出资购房后,分手引发房产赠与行为的法律效力问题。最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女方返还男方部分款项。这个案例反映出在房产交易和情侣关系中需要更明确的法律意识和预防措施。

正文:

在深圳,周某和林某这对前情侣的爱情故事因为房产问题而走进了法院。周某当初为了林某,慷慨解囊帮她支付了买房首付过户费等一大笔钱。但是,好景不长,两人的感情出现了裂痕,最终走到了分手这一步。问题来了,分手后的房子该怎么办?周某认为,自己的付出是建立在结婚这个大前提下的,既然婚事告吹,那么自己当初的付出自然要收回来。

法院审理后,认为房产是一笔大额资产,周某的付出不应仅仅看作是恋爱中的普通赠与,而是建立在结婚基础上的条件赠与。双方既然没有走到最后,赠与条件未成立,林某应当返还这部分资金。不过,考虑到周某也有实际居住过该房屋,享受过相应的实惠,法院最终决定,对于银行贷款物业管理费和家具款等,周某需要承担一半的费用。

这个案例提醒大家,即使是情侣之间的赠与行为,也要留有余地,尤其是涉及到大额资产如房产时。在爱情的甜蜜浪漫背后,还需具备一定的法律常识和预防措施,避免未来的纠纷。同时,这也是对目前社会中,情侣合购房产这一现象的一个警示。

小编点评: 在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情感的纠葛有时会复杂地与经济利益发生交织。情侣在热恋时期往往会忽视长远的法律后果,这种忽视在关系破裂时往往带来不小的经济损失和法律风险。周某和林某的案例,不仅仅是一个关于感情失败的故事,更是一个关于财产如何处理的法律案例。这一判决结果反映出我国民法典相关赠与行为的法律精神和规定,即在条件赠与中,如果所附条件未实现,则赠与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

在此,小编建议广大情侣,在涉及到大额资产赠与时,一定要理性思考,最好能有书面协议或者公证手续作为保障。同时,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问题,双方应该有一定的预见性,比如可以设立赠与的条件和期限,或者制定婚前协议,明确财产归属,这样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分手后的纠纷。此外,一旦发生争议,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也是保护自己权益的重要手段。情侣们应该意识到,无论情感关系如何,法律关系应当明确,这既是对自己的负责,也是对对方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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