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泰州市前夫家拆迁女子申诉获检察院补偿】佟某在离婚后遭到前夫家拆迁的影响,经过申诉,泰州市检察院支持并补偿其拆迁安置房。
正文:
泰州市下辖某镇的佟某离婚后,她的前夫家进行了拆迁,并按照当地政策将两套安置房都分配给了前夫。佟某多次协商未果后,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未获得支持。随后,她向泰州市人民检察院申诉。检察院认为法院的判决无误,但认为镇政府未对佟某妥善安置。最终,泰州市检察院向佟某前夫所在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要求根据佟某的婚姻实际情况给予她切实的安置。镇政府回复称,将先给佟某一套过渡房,然后再给她购买一套拆迁安置房,佟某支付9万元,余款由镇政府减免。最终,佟某获得了拆迁安置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