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上海高楼大火案26名责任人受审 建交委主任获刑16年

中国广播网  2011-08-02 18:17

[摘要]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中国之声刚刚收到的消息:上海市二中院今天(8月2日)下午陆续对“11·15”火灾事故26名责任人做出一审判决。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中国之声刚刚收到的消息:上海市二中院今天(8月2日)下午陆续对“11·15”火灾事故26名责任人做出一审判决。

2010年11月15日14时,上海胶州路余姚路一座28层楼发生火灾。

被告人静安区建交委原主任高伟忠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10个月,犯受贿罪判处9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万元,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6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万元。

被告人静安区建交委原副主任姚亚明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被告人静安区建交委原综合管理科科长周建民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万元,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万元。

被告人静安区建交委原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室副主任张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6万元,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3年6个月,没收参禅人民币6万元。

被告人上海市金山区添益建材经营部法定代表人冯伟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6万元。

东方网记者毛丽君、孙晓菲8月2日报道: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今天下午宣判,“11·15”火灾一案中,原上海市静安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主任高伟忠被判16年。高伟忠滥用职权罪有期6年10月、受贿罪有期9年6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没收财产3万元。

此外,静安建交委副主任姚亚明滥用职权罪5年;综合管理科科长周建民,滥用职权罪4年6月、受贿罪10年,没收3万,执行13年6月,没收3万;综合管理科工作人员张权滥用职权罪3年6月、受贿罪11年,没收6万,执行13年6月,没收6月;上海市金山区添益建材经营部经理冯伟受贿罪11年,没收6万。违法所得一切财物予以追缴。

上海高楼大火案无证电焊工获缓刑

“11·15”火灾案第三批审判结果刚刚宣布,无证电焊工吴国略等7名被告均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其中吴获刑1年,缓刑2年。

延伸阅读:

广东大亚湾石化区油库发生爆炸 大火已被扑灭(图)

限购下商业地产"大火"南山商铺超30万元/㎡

广州天河城着火天河城起火天河城大火(组图)

山东泰山发生森火 夏天干燥装修防火安全30条(图)

青海西宁商场大火 大师谈买房装修14条禁忌(图)

深圳:大火冲天工地电缆起火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本文导航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深圳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