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记者昨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以下简称公积金)获悉,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将于9月1日起分步试运行:9月1日起上线试运行原社保存量住房公积金提取和非户籍社保转移提取等10项提取业务,9月28日起租房提取、购房提取、还贷提取等5项业务试运行。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开展时间与办理地点
业务类型 开展时间 办理地点
批上线业务类型:
1
原社保存量住房公积金提取
2
退休
3
销户提取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4
失业且封存满两年
5
在国外或港、澳、
台地区定居
9月1日
公积金业务
银行网点
6
户籍迁出本市
7
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8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9
非销户提取
享受生活保障
办事大厅
(福田管理部)
10
职工本人或者家庭
成员患重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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