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务院“新国五条”出台后,广东、北京、上海等省市相继发布了“地方版”的房地产调控细则,就2013年新建商品房价格控制目标的确定、商品房预售门槛调升等提出原则要求。
国务院“新国五条”出台后,广东、北京、上海等省市相继发布了“地方版”的房地产调控细则,就2013年新建商品房价格控制目标的确定、商品房预售门槛调升等提出原则要求。
但遗憾的是,差别化房贷政策的细化执行措施仍未获实质性进展,尚需地方政府、部门和商业银行三方通力协作加以推动。
从全局看,依托政府力量实现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由“碎片化”向“系统化”转变是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的首要前提。
通常,商业银行基于“认房又认贷”原则识别贷款客户的依法合规性,既需明确家庭名下房产套数,还要识别银行征信系统中客户的房贷申请记录。
但因房产查询系统联网还没有完全实现,商业银行仅能查询到“部分区块”范围内的客户房产持有情况。
因此,要推动差别化房贷政策“落地”,当务之急是加快推动“碎片化”房产数据的改造升级和统一联通,加快构建互联互通的住房信息网络系统,以及商品房持有、交易信息的性发布渠道及机制。
从区域看,因地方政府对信贷政策的操作空间相对较小,在“地方版”的房地产调控细则渐次出台后,机构应发挥应有作用,着力完善与地方调控政策相匹配的差别化房贷政策。
比如,若地方政府针对区域内重点城市出台“与房价涨幅或其他相关指标挂钩”的量化调控政策,银监会各级派出机构即应基于挂钩机制发挥督导作用,制定有针对性的“梯队化”区域信贷政策,并完善信贷资源区域异常调配的监测与督导,杜绝商业银行内部信贷资金跨区域异常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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