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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社保制度"分割"问题突出 整合制度任重道远

深圳特区报  2013-05-27 11:24

[摘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25日在江苏省苏州市召开了“统筹城乡社会保障经验交流会”。参会人员认为,近年来,我国社会保障体系跨越式的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在整合制度、弥合待遇差别、保障基金安全等方面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新华社南京5月26日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25日在江苏省苏州市召开了“统筹城乡社会保障经验交流会”。参会人员认为,近年来,我国社会保障体系跨越式的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在整合制度、弥合待遇差别、保障基金安全等方面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制度“分割”有待整合

中国社会保险学会会长建伦指出,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分割”的问题日益突出。以医疗保险为例,公费医疗、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缴费标准、报销比例、统筹层次、管理部门各不相同。

这不仅不利于在更大范围内分散疾病医疗风险,还直接影响到医保制度自身的财务稳定。不但不公平,也极易衍生交叉、重复、缺漏参保的现象,导致资源浪费或低效。

人社部社保研究所所长金维刚强调,党的“十八大”对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作了全面部署,并明确要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他介绍,目前,江苏、山东、天津、湖南、陕西等许多地方正在积极探索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农合整合、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与新农保整合,而进一步的整合仍然需要加紧顶层设计。

待遇差别有待弥合

我国不同人群社保待遇差别较大,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金的“双轨制”多年来已经饱受争议,而在城乡间这种差距就更为明显——在大多数地方,农民的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只有55元。

2005年至今,我国已连续9年较大幅度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而新农保待遇却基本未变。“在实现制度全覆盖的基础上,我们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统筹调整各项社会保障待遇水平,努力使城乡居民更加公平地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江苏省人社厅副厅长陈励阳说。

参会者认为,我国应建立健全与物价水平、工资增长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待遇正常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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