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市在全国率先推行保障房分配诚信申报制度,通过信息公开加大监督力度,初显成效。记者昨天从市住建局获悉,在正配售、配租的保障房初定入围申请名单公示前,有700多户不符合条件家庭经提醒后主动撤回申请,避免了因涉嫌骗购而收到巨额罚单的可能。
深圳全面推行保障房分配诚信申报制度
700多户条件不符家庭 主动撤回申请
我市在率先推行保障房分配诚信申报制度,通过信息公开加大监督力度,初显成效。记者昨天从市住建局获悉,在正配售、配租的保障房初定入围申请名单公示前,有700多户不符合条件家庭经提醒后主动撤回申请,避免了因涉嫌骗购而收到巨额罚单的可能。
变资格预审为诚信申报
我市自2007年开始实施两次经济适用房分配。当时采用申请人资格预审制,即“三级(市、区、街道)审核,两次(市、社区)公示”的审核模式,终审环节更是“九查九核”,对申请家庭户籍、车辆、住房、保险、个税、存贷款、证券、残疾等级及优抚对象等情况均进行审查核实。
“两次分配房源有近万套,历时5年才完成。”市住房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陈蔼贫说,实践证明,这一做法“形式严格,效率不足”,耗费大量资源,存在不少问题,频频曝出“豪车门”、“零资产”等事件即是例证。
2012年深圳在率先推出公租房和安居房,将住房保障范围扩大到夹心层群体,申请条件不设财产限制,而是主要看有无户籍、房产和社保。面对大批安居房和公租房供应的新形势,深圳率先在探索推行保障房分配诚信申报制度。
陈蔼贫介绍,诚信申报是指申请人如实填报申请信息和提交申请材料,在交纳诚信保证金后,进行全面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和举报。然后由政府主管部门对申请人进行核查,政府部门的职能由原来的资格预审、全面审查,转变为目前的资格后审、动态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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