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据了解,在老龄化加剧、生活成本不断攀升的背景下,中国人的养老问题无法回避。随着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下简称《意见》),“以房养老”即“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成为了养老模式的新焦点。
据了解,在老龄化加剧、生活成本不断攀升的背景下,中国人的养老问题无法回避。随着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下简称《意见》),“以房养老”即“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成为了养老模式的新焦点。
由于关于养老金缺口的争议不断,“以房养老”也被认为是政府解决养老难题的对策,进而认为是政府在逃避责任。
不过,主管部门的官员和学界人士都指出,“以房养老”完全靠民众自愿。以房养老作为一种金融产品模式,可以弥补老年人多层次养老潜在的发展需求,是政府兜底之外的一种市场行为,无涉养老金缺口问题。
情况显示,虽然国家层面的试点要在明年上半年推行,但地方政府在此举措上的热情更高,包括北京在内的多个省市或在今年内、明年初就落实“以房养老”的试点,其中北京已经明确了变“以房养老”为“以房助老”。
地方政府积极应对
在公众仍对“以房养老”试点有颇多疑虑和担忧的同时,山东、陕西、北京等地近日相继传出消息,将很快启动“以房养老”或“以房助老”试点。
据报道,山东一家商业银行计划明年一季度前后,在山东部分城市推出以房养老贷款产品,不过由于房价评估、贷款利率、贷款时限等具体执行细则尚需明确,此产品仍在设计中。
陕西目前正处于以房养老的筹划阶段,将由陕西省保障性住房管理牵头,有望在明年试点。
不过,据了解,北京拟本月底出台的《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中,或将回避争议较大的“以房养老”概念,而是提出“以房助老”。其特点在于,它不要求老人一定要拥有独立产权的房屋,其主要模式也不须抵让房屋的产权,可以通过置换住房(或闲置房屋)的居住使用权,获得更丰富、的养老资源。
此前,北京在2011年即在“十二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中提出,鼓励商业保险企业、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建立公益性中介机构,开展“以房养老”试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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