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锋说,共有产权试点城市的出现,与近年房地产调控政策有一定关系——在大规模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逐渐涌现出既买不起商品房、又不符合保障房条件的“夹心层”,解决这部分人的住房问题便提上日程。
对于近的“房市”来说,热词汇莫过于“共有产权”。4月3日,北京、上海、深圳、成都、黄石、淮安6个城市明确被列为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
深圳如何做好试点?对整个“房市”有何影响?“共有产权”政策又有何“忌讳”?且听分析。
将形成三个层次的住房体系
深圳市房地产研究主任锋认为,“共有产权”一词并不陌生,这是他一直研究的重点。在被列为6个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中,上海、黄石、淮安等都已有试点经验,深圳为何会“榜上有名”?
锋认为,近几年来,深圳不断探索和实践,针对多元化的保障对象,深圳目前已形成分层次、多渠道、广覆盖的住房保障体系,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有了担任试点的基础。
“‘共有’双方其实不仅仅是政府和个人双方,在西方,有的是住房组织如合作社和个人共有,‘共有产权’并不是新生事物。”
锋说,共有产权试点城市的出现,与近年房地产调控政策有一定关系——在大规模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逐渐涌现出既买不起商品房、又不符合保障房条件的“夹心层”,解决这部分人的住房问题便提上日程。“以后将会形成三个层次的住房体系。消费目标为商品房,中间有共有产权政策支持,低收入家庭瞄准保障性住房,从而真正实现人居者有其屋。”
首先要实现房产证“一本制”
合伙的生意自古便容易扯皮,深圳该如何避开这个“地雷”?
锋说,如何明晰产权份额及利益处置显得重要。这首先要在房产证上实现法律意义上的“一本制”,也就是不再有红本、绿本之分,真正做到统一登记不动产。“在房产证上,个人占比多少,政府占比多少,注明清楚就行,政府无须为了而制定特殊的证件。共有产权房要出租出售,在法律上,只要政府不同意,交易行为就无法进行。”
锋还提到,在制定具体的政策时,一定不能僵化,而是要灵活。他举例说,组屋作为共有产权的一种表现形式,新加坡组屋市场从住房申请到流转买卖,都受到政府严格的控制。“共有产权的实质是要促进房屋的市场化,符合法律规定的市场行为就该支持,政府要做的是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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