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质量成就未来。一年来,这句深圳城市质量精神口号,已悄然进入每一位深圳人的心里,融入这座创新之城、梦想之城新的发展基因。
去年以来,深圳在率先开展“深圳质量”、“深圳标准”的立法工作,将深圳质量和深圳标准建设纳入法制框架。
近期,市常委会发布了《关于加强深圳经济特区标准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以特区立法形式,明确规定深圳标准建设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市政府推出《关于打造深圳标准构建质量发展新的指导意见》及《行动计划》两个配套规范性文件,作为2015年市政府1号文件发布实施。深圳在国内完成了标准建设的顶层制度创新,率先提出在经济、社会、城市、生态、文化和政府服务等领域构建“大标准”体系,将“深圳标准”的要求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领域和全过程。
在质量立法方面,《深圳经济特区质量条例》在去年10月份已经由市政府法制办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这些法规政策的出台,进一步夯实了质量标准工作的法制基础。
另外,为强化责任落实,深圳市委市政府建立考评机制,先后出台关于深圳质量、质量强市工作考核办法,将深圳质量建设纳入绩效评估范围,引入代表、政协委员对深圳质量、质量强市工作进行评议。
一系列强有力的举措让深圳质量建设如火如荼,政府的引导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目前,深圳是单位面积经济产出高的城市,是万元gdp水耗、能耗低的城市,是创新创业能力强的城市,是副省级城市中生态环境好的城市,深圳实现了以更少的资源能源消耗创造了更多更好的发展成果。
速度终有上限,质量永无止境。用深圳质量为中国质量探路,深圳加快迈进“质量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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