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记者从市住房和建设局获悉,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定,《深圳市住房公积金2014年年度报告》于5月28日对外发布。该报告披露,2014年,深圳市缴存公积金337.87亿元,同比增长14.16%;提取162.34亿元,同比增长40.18%;贷款178.18亿元,同比增长113.24%。
:支付职工利息11.21亿元
去年,深圳公积金业务收入共计25.01亿元,同比增长57%。其中,存款利息收入17.61亿元,贷款利息收入7.40亿元。
2014年,深圳公积金业务支出共计13.80亿元,同比增长38.55%,主要是用来支付职工缴存公积金的利息。
2014年,深圳公积金实现11.21亿元,同比增长87.77%。
根据《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规定,按照的60%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6.73亿元。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经市财政委员会审核,报管委会审议通过,提取管理费用0.72亿元。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剩余部分按照条例规定上缴市财政用于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当年提取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3.76亿元。
截至2014年底,深圳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2.97亿元,提取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总额4.96亿元。
□2014年公积金政策调整情况
2014年9月1日,深圳发布了新版《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提取规定》),此次《提取规定》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取消住房消费提取账户留存额;取消其他住房消费提取前应已缴存12个月住房公积金的限制;
调整提取频率,职工使用自助服务渠道办理租房和其他住房消费类提取的,可以每月提取一次。
《提取规定》进一步放宽政策,惠及了的缴存职工。
□2014年公积金服务改进情况
改进一
业务流程优化。2014年本市为了方便职工办理业务,对归集提取及贷款多项业务办理流程做了进一步优化,包括新增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还贷提取功能,新建商品房贷款受理下放银行直接受理,贷后变更业务下放受托银行相应网点办理等。
改进二
创新业务办理模式。为进一步开拓自助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渠道,本市于2014年11月开通了归集银行自助终端办理部分归集提取业务功能。截至年底,1600台银行自助终端已对外服务,本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受理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改进三
精简业务申请材料。2014年本市对单位缴存登记、死亡销户提取、个人贷款等业务申请材料进行了精简优化,删除了部分申请材料,提高了业务办理效率。
改进四
完善便民服务措施,提升服务质量。本市保障房贷款采用现场集中受理方式,向职工提供公积金贷款受理服务;各管理部均设有便民服务箱,提供应急药品、老花镜等物品;购置了等候座椅和改造叫号器显示屏,营造温馨服务环境;设置公告宣传栏,免费提供办事指南和温馨提示,提供多渠道业务自助办理方式。
□2014年公积金执法情况
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2014年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执法案件立案3624件,结案2552件,为2300多名投诉职工追缴了住房公积金。对11家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不给职工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单位做出了罚款的处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8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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