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深圳"房战":房价违约成本低 业主违约比比皆是

财经日报  2015-06-10 10:04

[摘要] 深圳楼市,有人欢喜有人忧。一些购房者即便与二手房卖家签了购房合同,也只能“望楼兴叹”,只因卖家一句话:“我不卖了!”

 

卖家违约成本太低

被卖家违约的购房者仍在继续增加,深圳的二手房买家维权群不时加入新成员,大家在群里分享维权信息,相互打气,相互安慰。

广东信荣律师事务所易玉成律师告诉《财经日报》记者,自4月底以来,律所接到的以卖家违约为主的房屋纠纷案件数量激增,比往年增加了10倍以上。

“卖家违约的根本原因在于违约成本低,房价上涨的幅度已经超出了合同约定的违约金金额。”易玉成说。

按照目前较为普遍的购房合同违约金只是预付定金的2倍或房屋成交价的20%,在房价30%以上的情况下,即便违约,卖家依然有利可图。

从去年“9·30”政策出台至今,深圳全市新房价格上涨了近30%,一些如龙华、前海、后海涨幅更是高达50%。

黎小姐今年4月初签订了一套位于龙华区的51平方米小两房,交易总价150万,目前已经涨到210万。卖家看着房价在涨,就迟迟不肯赎楼,一直拖到5月底才说不卖。

“我问卖家加多少价可以卖,他就是不卖。”黎小姐无奈地说。

目前,黎小姐已经诉诸法律途径。但若是按照房屋交易总价的20%计算,她只能获得30万的赔偿金,而这套房屋已经涨了60万。

深圳中原住宅部副总经理谢建奎认为,国人缺乏契约精神,在利益面前,一些人更愿意选择违约。

“卖家违约成为深圳楼市的普遍情况,他们次以某个价格出售房屋后,往往又会将房屋挂到其他中介出售,如有买家愿意出更高的价格,高到可以覆盖违约金并有盈余,他们就会选择违约,且违约底气十足。”谢建奎说。

易玉成透露,他们正在研究新的赔偿方案,尝试帮助买家以超出合同约定的违约金金额向违约方索赔,主要是房价的涨幅部分。

不过,对于这些违约,大多数买家的愿望并非赔钱,而是希望能够按照原合同交易。易玉成说,他们律师过往有“强制过户”的成功案例。

他还提醒,买家不要害怕买二手房,只要在签约时提高违约成本,预先防范,便可降低卖家违约概率。

值得注意的是,本报记者接触到的多位买家表示,他们的卖家都是客,名下有多套房产。

分析人士表示,在市场低迷时,客比例只有10%左右,近期这一比例大为增长,龙华区客比例高达20%~30%。

所幸的是,市场已经出现了深圳楼市将进入平稳期的声音,的不可持续将大大减弱卖家违约的底气。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深圳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