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深圳大鹏新区鼓励拆迁安置户籍人员创业扶持办法出台,对创业者每户每月可享千元租金补贴。创业扶持办法有效期3年,一年一次绩效考核。创业扶持资金由大鹏新区财政承担。
日前,深圳大鹏新区鼓励拆迁安置户籍人员创业扶持办法出台,对创业者每户每月可享千元租金补贴。创业扶持办法有效期3年,一年一次绩效考核。创业扶持资金由大鹏新区财政承担。
随着大鹏新区开发建设速度加快,当地涌现了一批拆迁安置户籍人员。其中,坝光、下沙安置区的不少居民“一夜暴富”。为了让他们手里的拆迁征地款实现财富,并引导他们自立自强,加入创新创业队伍,近期,大鹏新区对全区890户拆迁家庭深入调研,于6月中旬出台了《大鹏新区鼓励拆迁安置户籍人员创业扶持办法(试行)》(简称《办法》)。居民可以从大鹏新区政府在线了解到《办法》具体内容。
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和各办事处将对自主创业人员申报的补贴项目及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核查,并定期跟踪、检查和监督。《办法》规定,创业人员属于创业的,按时支付场地租金、正常纳税且持续经营3个月以上的,给予每户每月1000元场租补贴;期满12个月后,给予每户每月800元补贴;期满24个月后,给予每户每月600元补贴。月实际租金低于月场租补贴限额的,按实际租金给予补贴。补贴期限长不超过36个月,每3个月结算一次。创业人员属于创业的,正常纳税并持续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每户一次性奖励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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