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日前启动锦鸿花园等6个安居型商品房项目的剩余房源配售工作,提供1246套房源。
二、配售对象
本次安居型商品房的配售对象分为以下两类:
(一)我市安居型商品房在册轮候人,在册轮候人名单详见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全流程服务”专栏(//www.szsfzx.cn,以下简称“住房保障服务专栏”)。
(二)经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认定的领军人才,符合安居型商品房申请条件且在本通告发布前已提交安居型商品房申请的。
三、配售方式
(一)房源安排
1、单身居民及二至三人家庭可认购建筑面积约65㎡的住房。
2、四人及以上家庭可认购建筑面积约65㎡或建筑面积约85㎡的住房。
3、领军人才可认购建筑面积约65㎡的住房或建筑面积约85㎡的住房。
(二)选房队列
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本次房源安排及认购人认购意向,选房队列分为A队列和B队列。A队列指认购建筑面积约65㎡住房的选房队列;B队列指认购建筑面积约85㎡住房的选房队列。认购人(包括在册轮候人及领军人才)只能选择其中一个队列参与排序并认购相应的房源。
(三)选房
1、在册轮候人选房将依据我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
2、领军人才选房排在本批次项目非领军人才之前。领军人才之间的选房按照提交本次认购申请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
四、配售程序
(一)网上预约现场看房
本次看房需先进入“住房保障服务专栏”-->“预约看房”提交预约申请。网上提交预约申请的时间为2015年9月15日9:00至9月18日18:00(提交预约申请后须打印回执)。
认购人应当按照约定的看房时间前往项目现场看房。各项目看房时间和方式不一,具体安排详见附件——看房须知。
未预约看房时间的认购人,可在规定时间内直接提交认购申请。各项目看房结束之后,未看房的认购人可在选房前自行前往项目现场参观样板房,但应当事先与开发建设单位约定具体时间。
(二)网上认购
有意申购本次安居型商品房的在册轮候人,应进入“住房保障服务专栏”-->“认购申请”提交本批次项目的认购申请,并在线打印《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认购申请回执》(以下简称《认购申请回执》)。
在册轮候的领军人才未提交人才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的,应当在网上认购截止时间前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保障房业务办理大厅补交。
网上认购时间为:2015年9月22日9:00至2015年9月29日18:00。2015年9月29日18:00前未完成网上认购的,视为放弃认购。认购人需调整认购意向的,应当于2015年9月29日18:00前登录“住房保障服务专栏”自行变更,不予调整。
认购人可在线提交一个或多个安居型商品房项目的认购意向。认购人选房时,只能选择认购意向对应房源中的一套住房,不能选择认购意向之外的房源。
(三)认购资格核查结果公示
认购结束后,市售房将及时对认购人的资格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在深圳政府在线、“住房保障服务专栏”公示5个工作日。
认购人如发现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对驳回认购申请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保障房业务办理大厅提交信息变更或书面复核申请。未提交的,视为认购人认同本次公示信息。
公示期间,认购人如需放弃本次认购,应当在公示期内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保障房业务办理大厅提交书面放弃认购申请,不予受理。
(四)公布认购名单和选房
核查结果公示结束后,公示无异议以及有异议经复核合格的认购人,将根据认购意向纳入对应的选房队列。
(五)打印《选房通知书》
认购名单及选房公布后,认购人即可登录“住房保障服务专栏”,在线打印《选房通知书》。
(六)选房及签约
认购人须按《选房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选房,并按照选房顺序依次选择认购意向对应的住房,对应房源选完即止。
认购人选定房号后,应按规定当场交纳认购定金人民币2万元,并签订认购协议书。未按规定时间选房或当天选房结束后仍未签订认购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选房。认购人已选定住房但未在当天签订认购协议书的,其所选住房纳入次日待选房源。
选房人应按照认购协议书的约定按时交纳购房款并签订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买卖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认购房源,该房源自动纳入我市安居型商品房剩余房源库。
选房期间,每天选房工作结束后,选房结果及剩余房源信息将于当日22:00在“住房保障服务专栏”予以公布。待全部选房工作结束以后,选房结果将适时在“住房保障服务专栏”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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