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黄埔雅苑小区一名女住户因与业主发生经济纠纷,在物业管理处动手打伤小区一名女管家,并称 "自己才是业主 "。
疑因家庭经济纠纷
被打的吴小姐随后被同事送到深圳市眼科医院就诊。经诊断,吴小姐鼻梁至右眼眶纵行裂伤,伤口 4 厘米左右。
对方为何突然打人?吴小姐称自己也不清楚,"我们是服务人员,但服务人员就活该被打吗?"记者尝试联系业主李钧,但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打人女住户在此前采访中承认自己确有打人行为,同时强调自己才是 "真业主 ","我们自己才是业主,但房产证上不是我们的名字。当时因为我们没有购房,是我老公用他的弟弟的名字买的。我也不知道他跟我老公之间什么纠纷,但是他就这样把水电停了。正常供电局的人来停水停电,都要看下你家里有没有人。管家说是业主自己来停的。照这么说如果业主不来,那我小孩就要饿死了。"
"吴管家工作一直很认真,在业主李先生自己停水停电的时候,她立刻跟管理层汇报,还到现场拍了视频。但这位女住户就是听不进任何解释,也没拿出自己是业主的任何证明。打伤了我们的员工之后,还是我们自己送去就诊的。"黄埔雅苑一期物业管理处负责人邹先生说。他表示,公司已经垫付了吴小姐的医疗费用,正在申请工伤认定,并协同管理各个系统的负责人前往看望了吴小姐,"正常上班被住户打伤,我们也很生气。现在已经申请了医疗鉴定,我们会妥善处理吴小姐被打一事,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图为吴小姐的就诊报告。受访者供图)
广东中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潘翔表示,根据物权法规定,谁持有红本的房产证,谁就是法律上的产权人。但是有相反证据的除外,如果实际居住的业主确实和产权人之间有约定,是挂名买房,则应提供相应的证据,例如当时挂名买房的协议或者挂名买房的书面约定等等,通过司法程序请求人民法院确认他自己是真实的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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