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据深圳市规划国土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创新人才配建制度,预计“十三五”期间城市更新将配建人才住房、保障性住房和人才建筑面积662万平方米;通过调整现状旧工业区规划功能,预计至2020年可提供300万平方米左右的人才住房、保障性住房。
昨日,2017年新一版《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暂行措施》(以下简称《暂行措施》)新闻通气会在深圳市规划国土委举行。记者从新闻通气会上获悉,新一版《暂行措施》与上一版相比,新增条款18条,修改或保留的条款13条,重点提出了多渠道筹集建设保障性住房、提升公共配套设施力度等多项举措。
据深圳市规划国土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创新人才配建制度,预计“十三五”期间城市更新将配建人才住房、保障性住房和人才建筑面积662万平方米;通过调整现状旧工业区规划功能,预计至2020年可提供300万平方米左右的人才住房、保障性住房。
多渠道筹建保障性住房
深圳市城市更新局局长策飞向记者表示,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完善人才住房制度的若干措施》的文件精神,《暂行措施》提出了从三方面加大保障性住房的筹建力度。
是大幅提高城市更新项目的人才住房、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策飞介绍称,《暂行措施》规定,城中村的一、二、三类地区的基准配建比例分别由12%、10%、8%提高至20%、18%、15%。同时,工改居的一、二、三类地区的基准配建比例分别由20%、18%、16%提高至35%、33%、30%。
第二是创新人才配建制度,将城市更新项目中一定比例的商务建成后移交政府,作为人才纳入全市住房保障体系管理。策飞表示,通过上述提高配建比例、配建人才的政策举措,预计“十三五”期间城市更新将配建人才住房、保障性住房和人才建筑面积662万平方米,与“十二五”期间配建284万平方米相比,配建规模将提高133%。
第三是鼓励轨道站点周边、符合条件的现状旧工业区调整规划功能用于建设人才住房、保障性住房,进一步拓展了人才住房、保障性住房的筹集渠道,有效促进产城融合与职住平衡。策飞表示,通过上述现状旧工业区调整规划功能建设人才住房、保障性住房途径,预计至2020年,深圳市可提供300万平方米左右的人才住房、保障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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