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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拍房:涉嫌违法,安徽、江苏高院对“不交吉”拍卖说不!

张茂荣律师团队2018-12-06 23:5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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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信荣()房地产律师团队首席律师 张茂荣

推荐阅读“扯淡判决”系列评论:季:《买法拍房不能要求原业主交房?》、第二季:《广州中院通告核查,相同法官曾作出相反判决!》、第三季:《广州中院再审“不交吉”法拍房案!》

如季评论所言,笔者认为不交吉(指法院不负责清房交付)属于违法的“懒汉式执法”,但又有法律人提出法院拍卖公告明示不清场交房属合法邀约,竞买人知晓而竞买构成承诺,不交吉拍卖合法,故而撰写本文商榷之。

一、财产交付是执行法院的法定职责

2017年1月1日实施的《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规定:

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

(七)办理财产交付和出具财产权证照转移协助执行通知书;

......

(九)其他依法由人民法院履行的职责。

根据上述规定,办理财产交付是执行法院义务,执行法院必须履行,不能怠于履行,更不能明目张胆公示不履行。

二、清场交房是执行法院的基本义务

2005年1月1实施的《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30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除有依法不能移交的情形外,应当于裁定送达后十五日内,将拍卖的财产移交买受人或者承受人。被执行人或者第三人占有拍卖财产应当移交而拒不移交的,强制执行

根据该规定,除有依法不能移交的情形外,执行法院不但负有限期移交拍卖财产的义务,而且还有对被执行人、案外人强制清场的义务。

三、法院执行义务不能通过单方声明方式自我免除

如上,清场交房是执行法院的职责和义务,必须得以履行,而不交吉拍卖中,执行法院在拍卖前公然宣告不负责清场交房,本质是自我免除了法定的清场交房义务,是明目张胆的执行不作为。

四、交付是法定委托拍卖合同必备条款

《拍卖法》第44条规定了委托拍卖合同应当载明的事项,其中第(五)项就是“拍卖标的交付或者转移的时间、方式”,该规定也说明了交房是拍卖的必备程序,不交付、实现不了使用价值的拍卖对于竞买人来说没有意义。

五、不清场交房公告不构成合法邀约

部分法律人认为,拍卖公告明示执行法院不清场交房属邀约行为,竞买人明知而参与竞买属承诺行为,成交后竞买人据此无权要求实际占有人腾房,笔者认为:只有合法有效的邀约才发生法律效力,执行法院公告不清场交房本身违反人民法院规定,不具有法律效力。

他山之石:安徽、江苏高院规定拍卖房必须交付

2018年8月15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强制执行中房屋腾退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其中第3条规定:执行法院拍卖房屋时,原则上应当先清空后拍卖;确有特殊情况未能清空的,可先行拍卖,但应当在拍卖公告中说明未予清空的原因,且必须在交付前予以清空。执行法院对于裁定确认拍卖、变卖成交、以物抵债的房屋,应负责交付。

2017年4月10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正确适用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第三条“关于清空、交付要求”规定:法院拍卖不动产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一般均应清空后再拍卖;法院对于拍卖成交需要交付买受人的不动产,一般均应负责交付买受人。

而江苏省梁溪区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拍卖房屋清场交付工作的意见》则直接规定:对符合清场条件的拍卖房屋,原则上清场后交付拍卖,重点为设定抵押权的住宅房屋。交拍房屋有居住人或存在租赁关系,但没有调查材料的、调查没有到位的、应清场而未清的,一局网拍组退还材料,暂缓挂拍。产权清楚、无权利负担和瑕疵的交拍房屋,不得在拍卖公告和拍品描述中标注“法院不负责清场”字样或作出类似表述

福建省福安市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强制腾房的若干规定》规定:凡提交拍卖的房产,一般在提交拍卖前腾空;未腾空的,要求在拍卖成交后一个月内腾空,至迟不得超过二个月。执行局每月至少组织两次腾房行动,时间为每月上旬的周五和下旬的周五,必要时可随时组织强制腾房。

信荣说:竞买人可以对法院不交吉结案行为申请复议

1、合同具有相对性,即便法院拍卖公告属于合法邀约,具有法律效力,也只是产生在执行法院和竞买人的拍卖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免除的也只是执行法院的交付义务,而不能免除债务人、被执行人或非法占有第三人的义务;

2、拍卖是买卖的一种特殊形式,本质仍然属于买卖行为,竞买人因此获取的房屋所有权与普通买卖无异,同样受《物权法》保护,同样属于对世权,享有占有、使用、、处分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3、按广州中院不交吉法拍房竞买人无权请求原业主腾房的观点,所有不交吉法拍房买家都将因赶不走原业主,对所拍房屋丧失使用权,如此必然导致无人竞买或者逼使竞买人通过非法手段强制清房(极易引发恶性事件);

4、针对法院不交吉拍卖,竞买人竞买后可要求继续执行,执行法院执行终结的,可以申请复议,复议维持的,可以委托律师依法维权。


信荣()房地产律师团队“法拍房清场专项法律服务”,专业解决执行法院不清场,审理法院不判决的情况,欢迎委托咨询,热线电话:400-0755-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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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荣说:“信荣说,说楼事”简称,信荣律师楼事观点,不可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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