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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海燕
房地产评估部技术总监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注册土地估价师
广东省不动产登记与估价专业人员协会专家
4月25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深圳市2021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以下简称“该计划”),该计划明确了2021年深圳市的供地计划及结构。
政策原文查看请点击文末“原文链接”
该计划的发布,对稳定市场预期与规范有序地供应土地等都有积极作用,特别是在“两集中”出让住宅用地的政策实施后,该计划的发布做法,值得其他地方政府学习与借鉴。
一、计划核心
1、该计划明确指出:“要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住房供应目标,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持续加大居住用地的供应”;根据该计划,深圳市2021年计划供应居住用地363.3公顷,占总供应面积的32.1%。
2、土地供应向租赁住房倾斜。该计划单列了租赁住房用地计划,计划供应租赁住房用地37公顷,占总供应面积的3.3%。
3、公共住房的比重超过商品住房。根据该计划,2021年供应的居住用地,其中商品住房用地149.3公顷(新供应58.3公顷,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供应91公顷),公共住房用地214公顷(新供应74公顷,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供应19公顷,旧住宅区改造供应81公顷,其他渠道供应40公顷),公共住房的占比达18.9%。
4、计划的落实保障
该计划指出:“强化年度计划考评,明确主体责任认识”,对土地计划供应量的实施情况作为年度计划实施的考评任务,落实主体责任,以确实保障计划供应量的足额供应。
二、政策意义
该计划的落地实施有着重大导向意义,特别是以下内容值得“刚需”一族及“人才”一族关注:
1、居住用地的供应比例呈增加的导向。供求关系最终决定商品价格,因此,增加居住用地的比例,增加住房供给,对稳定市场预期将起到重要作用。
2、公共住房的比例进一步增加。在《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深府规〔2018〕13号)中,明确提出:“到2035年,新增建设筹集各类住房共170万套,其中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总量不少于100万套”,要完成上述目标,需将总量逐年分解,今年计划的落地实施,为后续每年的住房供应及实施起到良好的“带头”作用。
3、租赁住房用地计划单列。该项目指标任务的实施,也有助于促进租赁住房市场供给的增加。
该计划的发布,集中体现了管理层贯彻中央“房住不炒”的决策部署,从供求关系的角度出发,充分利用“两集中”出让政策,在土地供应结构与方式方面进行创新,以切实解决住房供应问题,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也体现了解决大城市住房问题的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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