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通知,从7月起,职工公积金缴存基数将根据2022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调整,且不得超过3倍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月平均工资未超过限额的,按实际月平均工资确定缴存基数;超过限额的,以限额为缴存基数。灵活就业人员可按协议调整缴存比例,并不低于10%,不高于24%。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发布通知,从7月起,公积金缴存单位应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根据通知,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深圳统计部门公布的2022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不超过41190元。职工月平均工资未超过上述限额的,以实际月平均工资作为缴存基数;超过上述限额的,以该限额作为缴存基数。此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按照自愿缴存协议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后的缴存比例不得低于10%,不得高于24%。
以上是关于深圳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通知。职工们需要注意按照新的规定调整缴存基数,并确保不超过规定的限额。同时,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根据协议自愿调整缴存比例。这一调整旨在更好地适应职工的实际情况和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