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政府回复了一位网友的问题,解答了关于军人婚姻登记的疑问。该网友的儿子是现役军人,但由于婚姻登记网上预约已满,无法等到有号再回来办理。他希望军人能够像看病、购票一样,随到随办。政府的回复是肯定的。
根据深圳市政府办公厅的回答,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有两个选择:可以在现役军人部队驻地或者入伍前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果非现役军人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不同,也可以在非现役军人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办理婚姻登记需要携带的材料包括:现役军人的军人证件和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同意结婚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以及婚姻登记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件和材料。而内地居民一方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户口簿原件。如居民身份证过期或遗失,可凭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双方当事人还需携带3张2寸近6个月内半身免冠红底合影证件照。
深圳市政府表示,对于网友提出的问题,将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不断提升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水平,力求打造满意的婚姻登记服务窗口。他们感谢网友对深圳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工作的支持。如仍有其他疑问,可致电福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咨询电话:0755-82520520。
总之,深圳市政府回答了现役军人婚姻登记的问题,明确了办理地点和所需材料。他们还表示将改善服务质量,满足群众的需求。现役军人和家属可以放心办理婚姻登记,享受军人特权,随到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