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政府网站近日回复了一位网友关于参保患者使用国谈药品费用如何结算的问题。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官网的回答,根据《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参保人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发生的单独支付药品费用,将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单独支付,不设起付线,不计入门诊统筹按人头包干额度,也不设立最高支付限额,直接计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这意味着,参保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国谈药品时,药品费用将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不会算入医保额度。这一政策的出台,有助于减轻患者的负担,并提高了国谈药品的使用便利性。深圳市政府对此表示感谢,并表示将继续关注并支持参保人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