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继六月份深圳今年居住用地流拍之后,本月底,深圳又将出让一块宝安区地块,拍卖底价5.2亿元。
出让条件
(一)本次出让标的按现状出让。
(二)竞得人只拥有本次挂牌出让的建筑面积相关权益,其中77266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产权归竞得人,由竞得人出资建设;820平方米配套用房产权归政府,由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前述相关权益具体以《补充合同三》为准。
(三)竞得人须在成交后即时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与市规划国土委和西岸新天公司三方共同签订《补充合同三》。成交后,竞得人与西岸新天公司应按规划统一开发建设A004-0100宗地,并共同协商合作开发事宜、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在办理报建等相关手续时,可由其中一方取得授权委托书并办理手续,或由双方共同成立新的项目子公司与市规划国土委签订补充合同书并办理手续,成本核算由双方协商同意指定的审计机构核定。
(四)竞得人须自签订《补充合同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五)竞得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出让合同》及其相关补充合同的规定,严格按照土地用途使用。
(六)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有关部门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开发建设。
(七)竞得人须与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宝安区政府)签订《宝安区A004-0100宗地项目建设协议书》(以下简称《项目建设协议书》)。
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要求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公司、企业,可独立(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竞买:
(一)注册地在深圳,具有国家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
(二)在深圳拥有单一项目2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以上的居住小区土地使用权,或开发过2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以上的居住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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