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记者致电上海多家银行获悉,三套房贷已经全面叫停,但在认定标准上仍有差异。"如果认定了是第三套房,肯定没有办法贷款。只是在认定的细节上仍有操作空间。"上海某中介公司负责人对本报表示,对于与父母共有房产、外地拥有房产、有贷款记录但名下无房产、离婚前拥有三套房产者的认定仍有一定争议。
情况三:外地房产成"漏网之鱼"
跟上面两种情况相比,在外地拥有房产但无贷款记录者则可能侥幸成为"漏网之鱼"。目前各地房地产交易记录的个人名下房产并未实现联网,个人在不同地区拥有的房产并不能全部被查出。上海多家银行表示,"只要上海市房地产交易的单子上没有显示就行,一般只看单子上的记录。"但交通银行(601328)客服表示,在三套房认定标准中"认房认贷认调查",银行将会调查个人在外地房产情况,但至于具体调查办法,交行并未做过多具体说明。
据了解,虽然大多数银行对个人在外地房产记录不做过多追究,但银行在向个人发放购房贷款时,都会要求个人提供"承诺书",对自己名下的房屋作出书面承诺。如果发现客户提供的承诺书与事实不相符合,则会被银行纳入不良记录。
然而,外地拥有两套房产却申请到住房贷款的人仍不在少数。赵小姐在重庆拥有两套房产,一套房产与母亲共有,另一套房产单独属于自己。"这两套房都是父母贷款办理,我并无贷款记录,我已经就我的情况咨询了多家银行,如果我现在在上海申请房贷,仍按首套处理。"赵小姐对记者表示,由于自己成年未婚,银行只会调查她的贷款、房产记录,而不会再去调查父母贷款、房产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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