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记者致电上海多家银行获悉,三套房贷已经全面叫停,但在认定标准上仍有差异。"如果认定了是第三套房,肯定没有办法贷款。只是在认定的细节上仍有操作空间。"上海某中介公司负责人对本报表示,对于与父母共有房产、外地拥有房产、有贷款记录但名下无房产、离婚前拥有三套房产者的认定仍有一定争议。
情况四:假离婚真买房
面对严厉房地产调控政策,也有夫妻想出"假离婚 真买房"的方法。夫妻双方离婚后,将财产归到一方名下,再由另一方申请购房贷款,之后再复婚。
记者致电咨询多家银行获悉,如果夫妻双方离婚,房产全部归曾经有贷款记录一方,那么另一方来申请贷款确实符合"无房又无贷"条件,再购置住房可以按首套房受理,办理的时候,需要有房管局出具的"无房证明",和相关的离婚判决也要带上。从银行角度说,"假离婚"这种事情确实不好判别,客户提供的材料都不会显示离婚的意图,取证困难。
"假离婚"仍存在很大隐患。从法律上说,没有"假离婚"这种说法,完成了法律程序就是真离婚,而如果弄假成真,就得不偿失了。另外"假离婚"也存在很大财产纠纷风险。比如离婚时把房产归到妻子一方,即使复婚,这房产也算妻子的婚前财产。这样,就会使房屋未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夫妻一方存在较大法律风险,将来一旦产生纠纷,合法权益很难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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