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市公积金提取业务已推出一年多,全市公积金个人开户数已突破500万,但目前还有部分市民对其具体政策不够了解,甚至产生误解。针对有市民担心政策变化退休时不能全额领取公积金等问题,市公积金昨天回应说,我市公积金提取政策没有变化。
我市公积金提取业务已推出一年多,全市公积金个人开户数已突破500万,但目前还有部分市民对其具体政策不够了解,甚至产生误解。针对有市民担心政策变化退休时不能全额领取公积金等问题,市公积金昨天回应说,我市公积金提取政策没有变化。
近日有网友担心,退休后是不是只能提取个人缴存部分余额?市公积金有关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对职工的提取额度有明确规定:住房消费中,购买具有权的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存储余额的60%,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
非住房消费中,职工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籍迁出本市,享受生活保障等七种情形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
市公积金有关人士说,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由职工个人缴存与单位缴存两部分组成,其余额全部归职工个人,有人担心退休后只能提取个人缴存部分是误解。
缴存职工不分户籍人人可提
有网友询问,提取政策实施一年后是不是有变动?市公积金有关人士表示,我市公积金提取业务是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开展的,政策措施没有变化,职工不必担心。
非住房消费也可提取公积金
该人士介绍,非住房消费也可提取是深圳住房公积金政策的一大突破。深圳公积金提取情形包括住房消费情形和其他情形,住房消费情形包括买房、付房租、还月供、建房(以及翻建和大修住房)、其他住房消费(如付物业费、装修费等);其他情形包括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户籍迁出本市、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享受生活保障、职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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