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虽然商品房买卖限购、限贷,但男子刘某初巧设“购房连环套”,在短短10个月的时间内,伙同他人买下总价4478万元的21套二手商品房.
两名“帮凶”亦被控罪
涉嫌帮刘某初作案的张某伟、刘某示,昨日也和他同庭受审。
检查机关还指控,被告人张某伟明知被告人刘某初违反房屋买卖合同,欺骗卖房业主,套取巨额资金,为获取非法利益,仍然帮助被告人刘某初骗取19套房产的房款合计人民币2631万余元。
第三被告刘某示则被控明知刘某初假借公司名义购买多套房产,在房款未付清的情况下,先过户,再抵押贷款,套取的巨额资金又用来买房、或放贷,仍然帮助刘某初骗取15套房产的房款合计2222万余元。
检方认为,刘某初等三人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大批受害者旁听庭审
昨日,该案在深圳中院开庭审理,庭审吸引了大批受害者及家属到庭旁听。受害人和被告家属双方还一度在庭外发生冲突。
昨日在法庭上,被告刘某初表示不认罪。他辩称:自己买21套二手房的目的不是非法占有,而是趁房地产行业已被调控至低谷时趁机,只不过因为没有与业主约定尾款交付日期,缓交了房款而已。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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