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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人假离婚骗首付优惠 前夫假戏真做拒绝复婚

快报  2013-05-22 10:36

[摘要] 随着各种各样的地产调控措施出台,眼花缭乱的民间应对措施也应运而生。“假离婚”就是其中被讨论多的方法,被无数网友因为笑谈。“假离婚”变“真离婚”,变得人财两失的案例在网络也并不鲜见。然而,这样的案例真实的发生在身边,还是令人咋舌。

 

法院驳回女方复婚要求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女士虽诉讼主张系与前夫通过虚假离婚的形式来达到规避“二套房”限贷政策,对此男方予以否认。而张女士就其主张的该项事实不能提供充足的证据证实,亦不能提供相关证据证实存在欺诈或胁迫的情形,依法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况且,婚姻关系具有人身属性,双方已到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并办理了离婚登记。

因此,已经产生离婚的法律后果,人民法院不能责令双方复婚,双方离婚后均未另行结婚,可依法自行协商是否复婚的事宜,张女士要求法院判令确认双方间的离婚协议无效并恢复双方的婚姻关系于法无据。

,法院判决驳回了张女士的诉讼请求。这意味着,张女士不仅失去了婚姻,其与前夫购买的套房,因登记在男方名下,相当于拱手让人。

法律不认同假离婚定义

在法律上,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一项基础性法律文书,其体现了双方自由意思表示。作为一项重要法律文书,我国法律对其效力否定上采取“严格主义”,即除非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否则法院不会变更或者撤销该协议,也不会认定离婚协议无效。

从法律上来说,假离婚的说法并不存在。所谓假离婚只是社会的俗称,一旦双方办理了离婚的完整法律手续,假离婚就会产生真离婚的效果,就会产生财产分割结果的行为,导致财产产权转移。

对此,地产律师颜宇丹表示,“不要把离婚当儿戏。夫妻一旦离婚,如果假戏真做后果就不言而喻了。”

作为机关,只要手续齐全、合法且双方自愿,民政机关只做形式上的审查不做实质审查,所以很难避免假离婚。婚姻法规定,除四种法定情形,只有“夫妻感情破裂”才是离婚的理由。所以在法院诉讼离婚时法官要审查是否符合离婚的条件,一旦不符合或发现涉嫌虚假离婚,就应判决不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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