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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人假离婚骗首付优惠 前夫假戏真做拒绝复婚

快报  2013-05-22 10:36

[摘要] 随着各种各样的地产调控措施出台,眼花缭乱的民间应对措施也应运而生。“假离婚”就是其中被讨论多的方法,被无数网友因为笑谈。“假离婚”变“真离婚”,变得人财两失的案例在网络也并不鲜见。然而,这样的案例真实的发生在身边,还是令人咋舌。

 

为房离婚小心人财两失

2013年2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五项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措施,俗称“新国五条”出台后,江苏省人民法院针对“新国五条”正式实施后可能引发的假离婚等6种纠纷情形,于2013年4月发布的《关于“新国五条”对法院工作的影响及对策建议的报告》中指出,结合前几次房产新政出台后的情况,预计在各地实施细则出台后,假离婚情形可能增多。

由于“新国五条”规定了更严格的限购、限贷条件,购房人为了规避新政策,夫妻双方通过协议离婚方式,约定将原有房屋归一方,另一方名下无房产,从而获得购房资格或贷款优惠。江苏高院向全省法院发出司法对策及建议:通过假离婚签订协议约定房屋归配偶一方,弄假成真、难以复婚而主张协议无效的,除能举证证明胁迫或欺诈事由外,不予支持。

颜宇丹律师告诉《快报》记者,“新国五条”出台后,有一些有多套房产的卖房人,为了不缴纳个人所得税,通过协议离婚使夫妻一方成为只拥有住房的产权人,从而规避个税征收。还有像张女士这样,夫妻双方假离婚后,夫妻共有房产归一方,另一方购买新房。双方如果复婚,根据婚姻法规定,这些财产已变成个人婚前财产,将来即使再离婚,也不能分割这些财产,正所谓人财两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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