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承租方所获拆迁补偿是出租方的3倍?非法倒卖非农用地指标共7万余平方米,市值超2亿余元?近日,有网友在深圳新闻网等论坛发帖,直指龙岗区布吉镇布吉村委会(俗称,即布吉街道布吉股份公司)伤害了股民利益。
深圳晚报讯 (记者 易芬 见习记者 郭斌) 承租方所获拆迁补偿是出租方的3倍?非法倒卖非农用地指标共7万余平方米,市值超2亿余元?近日,有网友在深圳新闻网等论坛发帖,直指龙岗区布吉镇布吉村委会(俗称,即布吉街道布吉股份公司)伤害了股民利益。
布吉街道回应,经纪委调查,上诉地块均不属于布吉股份合作公司非农用地,暂无发现其存在非法倒卖非农用地指标情况,暂无发现其在三号线拆迁补偿项目中违法违纪情况。
网友“首长的新装”在深圳新闻网等网站发帖称,三号线布吉路段进行拆迁时,布吉村委这个“房东”获得拆迁补偿比“租客”永宏×公司少近4000万元。
此外,该帖称在2008年至2011年,布吉村委“非法倒卖”共7万余平方米、市值超过2亿元的非农用地指标,帖文详细列出了宗地号和面积:G06203-0106综合类共18241.92平方米;G06203-0105住宅类共43538.2平方米;2010-60W-0018共9251平方米。
该网帖为纯文字,没有图片,也没有出具具体数据来源及相应证据。
布吉街道相关负责人向记者发来通稿称,早在7月份,布吉街道纪委就介入调查,向龙岗区规土委发函查询得出结论是,三宗地跟布吉股份公司都没关系,G06203-0105、G06203-0106两地块分别属于深圳市草莆鹤围实业股份合作公司和深圳市草莆章輋实业合作公司非农用地,2010-60w-0018号用地已签订深地合字(2011)2048号土地出让合同,宗地号为G01049-0099,权利人为深圳市新屋吓英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对于“租客”的拆迁赔偿比“房东”多的情况,这份报告称根据详细的拆迁协议,永宏×公司公司租用的楼不止这几栋,且有部分建筑面积的权利人是该公司,网帖中所指的布吉股份公司和永宏×公司获利的情况不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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