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莲花山脚下的那一片绿茵场成为了市民关注的焦点。根据深圳市国土规划委的修编草案显示,这块2万多平方米的地块上或将建成两栋高达200米、150米的高档写字楼。市规划国土委的这一纸公示遭到周围居民和体育爱好者的反对。
市规土委直属管理局回应,福田区法定图则已于2000年1月经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批通过,02-01、02- 0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体育产业用地。
按照1997年版《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规定,体育产业用地(C 6)为商业性公共设施用地(C )的一类,并非属政府团体社区(G IC )用地中的体育用地(G IC 3)。由于城市发展时序安排,该地块一直未出让建设,而作为临时体育场地在使用。
“02-01与02-02两地块所建设的足球场与莲花山公园、音乐厅、书城、图书馆、少年宫、博物馆等形成了集休闲、娱乐、健身于一体公共设施区域,如果将其改为商业用地,建起写字楼,破坏了莲花山的生态环境,也破坏了这一地块的整体性。”
在讨论会后,高树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不仅破坏环境,深圳市福田FT01-01与02号[区及莲花山地区]法定图则(2002)显示,此次修订规划地块的左侧应有一块供应设施用地(U1:30-4),而新图则中将这块供应设施用地亦纳入了商业用地范围,属严重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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