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5公务员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消息,7月31日人社部负责人表示截止7月底公务员事业单位涨工资已完成,继2015公务员工资改革后,教师工资以及事业单位工资也相应进行改革,但公务员工资改革,教师工资改革,以及其他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怎样进行,工资如何变化,涨薪多少?这些,今天小编一一作答。
教师工资改革以及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2015年消息以及细则(附图)
教师教龄津贴的若干规定
根据中共、国务院下达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劳动人事部《关于实施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若干问题的规定》有关条文,现对教师教龄津贴的实施作如下规定:
一、教师教龄津贴执行范围
中等专业、教师进修、技工、普通、职业,农业、工读、盲聋哑、、弱智儿童和幼儿园的公办教师,均可实行教龄津贴。
从事教师工作满二十年,因工作需要,经领导批准,调离教师工作岗位,仍在从事工作的人员,以及从事教师工作不满二十年,调任工作并继续兼课的人员,也可以实行教龄津贴。
二、教龄津贴标准
教龄满五年不满十年的,每月三元;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每月五元;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每月七元;满二十年以上的,每月十元。
三、教龄即教师直接从事工作的年限
教龄计算办法:
1.上述的教师或中专职少先队辅导员等直接从事德、智、体、美的工作年限,计算为教龄。
2.由各级各类调入上述的教师,原专职从事教师工作的年限可与调入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教龄。
3.民办教师或长期顶编代课教师转为上述公办教师后的教龄计算,应按其工龄计算的有关规定办理。
4.曾在冤假错案间断工作,现已平反纠正,继续从事工作的教师,其间断的时间,可心计算为教龄。
5.在历次政治运动中,曾在职带薪下放的教师,其间断工作时间,可计算为教龄。
6.教师连续病休超过六个月的时期不计算教龄。
四、领取教龄津贴的教师调离上述后,教龄津贴即行取消
五、民办教师是否实行教龄津贴制度,由和地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可根据上述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行,并抄报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和国家委员会备案。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