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宝安区的城市更新工作要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和深圳、宝安的城市定位,走出一条具有宝安特色的城市有机更新发展之路。
更新总体目标
1.
规划期内,争取全市完成各类更新用地规模30平方公里。其中,拆除重建类更新用地供应规模为12.5平方公里。
推进以城中村、旧工业区为主要对象的拆除重建。旧住宅区更新采取以综合整治为主的更新方式,审慎开展拆除重建。
2.
规划期内完成城市更新固定资产 约 3500 亿元(含拆除重建、综合整治与功能改变等各类城市更新)。
3.
完成 100 个城中村或旧住宅区、旧商业区综合整治项目。完成约20个城中村住宅改造项目,满足50万人的现代化住房需求。
4.
争取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阶段新增一批公共配套设施中不少于100所,综合医院不少于8家, 幼儿园不少于215所。
5.
规划期内力争完成 100 个旧工业区复合式更新。工业区块线内的旧工业区更新方向原则上应为工业用地功能,严格控制“工改商”“工改居”,保证2020年全市工业用地比重不低于30%。
6.
通过更新配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约650万平方米,配建创新型产业用房总规模约100万平方米。配建 13万套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以轨道站点周边区域为重点改善建设区位。
7.
规划期内力争通过城市更新实现违法建筑存量减少1000-1200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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