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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新规,广州“无理由退房”!小心合同霸王条款?专家:这么做

房产吐槽哥2019-01-16 11:45:36

  在房屋买卖法律关系中,购房者永远处于弱势地位。一旦发生法律纠纷,购房者总是拿不出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有苦难言。近日,东莞市推出“无理由退房”新规,可以说是广大购房者的福音。

    一、东莞市新规有哪些规定?

   东莞市于1月11日正式对外发布了《关于推广使用《东莞市商品房认购书(范本)》的通知》

   通知称,从今年3月1日起, 买家在楼盘认购后,“两天内可无理由退定”。依照《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后凡在东莞买房,在规定期限内可以提出“无理由解除认购书和退回定金”,方便得就像网上购物一样。敢于作出这样的规定,东莞市属于首例。

    小编在这里提醒读者注意的是:所谓两天内,是从签订认购书的第二天起算。

    二、专家解读:保护购房者权益的时代到来。

    目前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十分混乱,这种乱象是房开上所期望的结果,而对广大消费者来说则是一种伤害。乱象的结果导致了开发商掌控者各种信息,而广大消费者对各种信息却浑然不知,购房的过程就是盲人摸象的过程。

   强势的一方封锁各种信息资源,导致广大购房者在各种虚假信息中进行选择、做错决策。通过这种方式购买的房子,往往不是消费者中意的房子。

   如今东莞新规模式,为保护购房者权益提供了很好的借鉴。相信不久的将来,这一模式很快在铺开,广大购房者的权益才真正得到有效保障。

三、专家建议:你该这么做!

   不论你在哪个地方,购房都是一个家庭的大事,必须十分小心谨慎,因此专家建议:

    (一)、要货比三家。不要跟风购买。萝卜头菜,各有所爱,别人说好的房源对你来说并不一定实用。要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去购买,避免将来后悔。

  (二)、广泛了解信息。新开一个楼盘,规划设计怎么样、开发商的信誉怎么样、和银行对接的贷款办理怎么样,对这些情况都要了解,并根据了解的情况制定自己的购房策略。

 (三)、认真研究合同。主要看你所关心的问题,合同里规定的合不合意。许多房企为了规避法律责任,故意设置了许多霸王条款,其中最明显的有如下两条:

  霸王条款一,关于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权。该条款规定:买卖双方商定,涉及该商品房或其所在楼宇、项目的规划、设计变更,如属于下列任一情形的,买受人同意不因此拒绝收楼或解除售房合同,出卖人也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专家解读:按照这一条款,一旦发生合同变更或解除,买受人根本没有对抗能力,主动权完全掌控在开发商那里。

    霸王条款二,关于虚假宣传的问题。该条款规定:买卖合同、本补充协议及其附件构成买卖双方完整的合意,并取代出卖人在销售广告、宣传资料和示范单位中对该商品房所作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宣传(包括但不限于广告宣传、销售人员陈述、说明、保证等)。买卖双方特此确认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以买卖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专家解读:依据法的解释,房企在宣传中的说明和允诺应视为要约。即便该说明和允诺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当然还有其他各种陷阱,让购房者防不胜防,不小心掉入他们设计的陷阱里。广大购房者要小心为妙。如果发现合同里的霸王条款,你可以与开发商协商添加进去,如果对方不同意,你就要小心提防了。

    综上所述,东莞新规尽管不会对楼市走向造成很大的影响,但是它开了保护购房者权益的先河。从这个意义上说,它是一部民心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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