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深圳新政放宽!商办房屋可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深圳住房建设局发布关于非居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知草案,旨在进一步优化非居住房屋改建机制,放宽改建条件,并提出改建过程中的相关要求。新政策允许产权明晰的房屋改建,取消已纳入规划的房屋改建限制,并调整业主同意条件,确保保障性住宅的安全、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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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近日,深圳市住房建设局为响应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号召,发布了一则新政策——关于闲置商业、办公等非居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草案。这一举措预计将有效缓解城市中的住房压力,让更多市民能够负担得起的住房。
该草案明确指出,产权清晰的非居住房屋,即使未取得产权证,只要已建成且通过规划验收,就可改建为租赁用途。此外,曾纳入城市更新或征收计划的房屋,也不再受限制,可根据市场情况自主决定是否改建。同时,改建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到周围邻居的利益,确保宗地内其他业主的相邻权益不受影响。
新政同时调整了改建项目的申请要求和消防安全标准,简化了申请流程,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和材料,高效合理利用室内空间,但严禁违规加层或加建。对于已经改建完毕的项目,只要符合规划和安全标准,即可被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
小编点评:
深圳的这一新政策无疑为市场提供了一股清新之风。在房价不断攀升,年轻人买房负担加重的当下,能有更多的租赁选择自然是大家所期盼的。改建非居住房屋为租赁住房,不仅能提升这些房屋的利用效率,减少城市空置资源,同时也为低收入人群提供了更多的住房选择。这一政策的实施,必将促进租赁市场的多元化,提高住房保障能力,有助于形成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大环境。
然而,改建工作的实施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精细的规划、周密的设计,更需要保障改建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政府需要通过持续的监管和指导,确保每一个项目都能符合安全、环保等各项标准,真正成为居民的温馨家园。此外,需要注意的是,改建过程中的业主权益不容忽视,需通过充分沟通和谐解决可能出现的纠纷,实现利益的平衡与共赢。
不过,我们也要看到,改建非居住房屋仅仅是缓解住房问题的一石二鸟之策,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住房紧张的问题。长远来看,除了增加租赁房源,还需要从人口管理、城市规划、房地产市场调控等多方面入手,形成更加全面、长效的解决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