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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年以来颁布43个调控政策 房价上涨10倍

中国新闻网  2013-07-20 11:07

[摘要] 尽管官方常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住有所居”、“改善居住条件”等不同字眼,来形容房地产政策的诉求,但在绝大多数人眼中,过去十年调控的目标,用两个字来概括,就是“房价”。

 

生产要素的供给压缩

严控房企开发贷,致使融资难,增加购房成本

常年紧缩地根,垄断土地供应,地价飙升,增加土地重置成本,导向房价难降

加大保障房用地供给,不等于增加商品房市场供给

2003年4月,央行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规定对购买高档商品房或二套房以上的借款人适当提高首付款比例,不执行优惠利率。这是“(1295.60,11.40,0.89%)十年”启动后,政府首度采取抑制房价过热的措施。

信贷政策是房产调控的一项常规动作,其中包括开发贷的发放尺度、个人购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及利率、存贷款基准利率的调整等。但在供给端,调控主要针对开发贷。

早期政策对开发贷的限制,主要集中在高档商品房、别墅等项目类型上,调控者希望借此减少房供应,增加中小户型,以满足中低收入者的购房需求。比如“汤臣一品”等高价豪宅项目,被政府问责“价格虚高”,从而成为全社会众矢之的。这一政策导向思路,由于否定了市场选择权和消费差别,后慢慢淡出市场。

后期对开发贷的限制,源于对房地产规模过大的限制,而采取对行业贷款的全面紧缩。国有企业、龙头企业和项目才能获取银行贷款。银行利率的大致上浮区间是10%-25%。更多的房企,被迫通过信托、基金和民间资本融资,资金成本动辄12%—18%。

在一个成熟的市场中,开发企业的融资来源,更多来自于直接融资而非间接融资。但国内A股市场自2010年5月关闭对房企IPO和再融资的闸门后,开发商基本丧失了这一通道,更加依赖大银行系统的高息资本,高企的资金成本进一步加权至房价

作为基本的生产原料,土地的供给直接影响了房产供需平衡。据REICO工作室的统计数据,2003—2010年,地价水平(房地产开发购置土地费用除以购置面积)年均涨幅为22.9%,而同期的房价水平的年均涨幅为16.1%。

过去十年间,政府对土地的调控,大致可分为三类:一是将过去协议出让改为招拍挂,二是打击囤地行为,加快开发周期,三是将土地用途的规划向高密度中小户型、保障性住房倾斜。

2004年8月31日之后,经营性土地一律要公开竞价出让,以协议出让经营性土地的做法被正式叫停。此外,开发商必须及时缴纳土地出让金,而且如果在两年内不开发,政府可将土地收回。挤出不具备开发资质的人和杜绝权力寻租,是明确招拍挂方式主导土地出让的关键诉求。

招拍挂同时给地方政府提出了更具挑战性的要求:原先开发商和政府共同找地、开发土地,到由政府全包,资源配置效率大大下降。此外,由于价高者得的特点,土地拍卖的火爆场面频出不穷,“面粉价高过面包”的恐慌,不断刺激房价攀升。

在官方的逻辑中,土地供应紧缺,责任并不在政府,而是开发商——他们通过囤积土地,坐等,使得房屋售价与土地初始成本之间形成巨大的利润空间。因此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盘活开发商手中的存量土地,成为调控者的一项重要任务。

但事实上,1995年生效的《房地产管理法》中就对土地的出让、交费和开发时限有着明确规定,国土部在2003年之后,还在不断出台“新规”督导土地市场,时至今日仍然影响了很多人的判断:正是开发商囤积居奇推高房价

但到了2010年底,故事才水落石出。国土资源部公布了闲置土地的信息:1457宗土地总面积9772.4公顷,其中约70%为住宅用地,合同价款256.1亿元。其中54%的土地闲置明确是政府原因造成。属于企业原因的用地宗数为670宗,其中住宅用地约3145.58公顷,可建设住宅约3700万—4000万平方米,这在当年7月公布的开复工总面积32.43亿平方米中仅占约1.2%。期望盘活存量以增加供给的实际效果,可想而知。

加大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房的土地供应,也是自2006年以来调控的重要政策。是年5月,国家明确90/70政策;2008年规定,住宅用地中,90平方米以下的户型和保障性住房必须超过70%以上;2010年再出政策,要求五年内建成3000万套保障性住房。

虽然从供地总量上,各地的确出现了比较明显的增幅,但刨开保障性住房用地、工业用地,京沪等大城市的商品住宅用地供应,实际上并没有实质的增加,而这些城市的需求却仍在不断膨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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