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案:卖情绪价值、客户体验!
处于诉讼纷争中的当事人往往心生焦虑,如果心理素质再弱,很容易茶饭不思,寝食难安,视律师为精神依靠,不分时段给律师发消息、打电话,或瞎猜瞎问,疑神疑鬼,或情感倾诉,传递焦虑。
这是对律师时间、性格(耐心、耐性)的巨大考验:本职攻于法律,代理客户解决争议的律师,还要肩负起法学培训师、心理疏导师、情绪安抚师的“共情”职责,专有名词叫:情绪价值、客户体验。
多年前,笔者案多事杂,没有足够的时间和耐心听与案件胜败无关的“絮叨”,时常与客户沟通得不愉快,因为自己“态度”不好,客户体验不佳,有一个案子胜诉后还差点被投诉。
而其他律所的一位女律师,则异常有耐心且善于倾听,将情绪价值和客户体验发挥到了极致,即便是官司一败涂地,日后仍然能够和客户成为朋友!
这种鲜明对比引发了笔者的思考,并让笔者明白:
客户聘请律师,购买的虽是法律服务,内心则认定了同时包含情绪价值服务,于他们而言:官司胜败是衡量律师专业与否的标准,而服务感受则是衡量律师好与坏的标准!
他们的要求:要专业律师,也要“好”律师,如果做不到专业,必须做到“好”,甚者,“好”律师比专业律师更重要:你可以不是专业律师,但必须是“好”律师,可以智商不高,但情商必须足够高!
做专业律师需要耗费大量时间,经年累月,持之以恒学习、精进,实非易事,如果再伴有天生性格“缺陷”,缺乏足够的耐性,注定做不了“好”律师。
而做提供足够情绪价值的好律师,只需要有足够的时间+耐心、倾听、共情、感同身受、“高情商”即可,就此来说,做好律师要比做专业律师容易得多。
强化心理服务意识,先做”好“律师,再做专业律师,从情绪价值、客户体验切入获取客户、维护客户、发展客户、积累客户,或许是行业内卷现状下年轻律师的唯一出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