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张茂荣团队>  正文

手机看新闻

致同行:律师“咨询”、“合作”须知

张茂荣团队2025-02-28 17:03:24来自广东省

张茂荣律师团队:律师同行“咨询”、“合作”须知

1、一不:本团队遵循“凡委托必先咨询,凡咨询必先付费,不付费不看资料”原则,童叟无欺,同行亦不例外;

2、二不:本团队咨询提供争议解决方案,原则上不为同行提供咨询服务,原因:

您接一个房地产纠纷案子,律师费少说几万,多则十几、数十万,支付几千、上万元咨询费获得解决方案,过于廉价,我们吃亏太大。

3、三不:本团队原则上不与同行合办案件,原因:

合办后,您事实上做不了实质性工作,也融入不了我们的团队,因为您自己不熟悉(熟悉就不会找我们合作),而我们有自己熟练的协办律师、助理、跟案秘书、案件协同系统,所谓合办最终往往沦为挂名:您拿着合办律师的费用分成,实际连助理的事也做不了。

4、四不:本团队原则上不提供在线咨询,原因见>>《我为什么不提供在线咨询?|法律咨询须知》;

5、同行“咨询”、“合作”方案:

①如当事人仅仅是咨询,请推荐我们并告知收费咨询,让当事人直接对接我们团队秘书,当事人不接受付费咨询的随之去,无需勉强;

②如当事人有委托意向,亦请告知我们“先付费咨询,后委托”原则,因为没有一个当事人会不了解律师意见直接委托,说“我是来委托的,不是来咨询的”,基本都是想白嫖(当场签约的概率极低);

③如果您的客户只信任您,或者您非常想从案件合办过程中掌握专业技能,可以“挂名合办”,但我们不会按照合办律师标准与您分成律师费;

④您也可以自己代理诉讼/仲裁,委托我们全程非诉顾问,这样当事人并不知晓我们的存在,您也不用担心我们挖走您的客户。

其他说明:

如筏喻者,过之不问,本团队垂直于房地产争议解决领域,做增量不做存量,且不做领域外业务,不会、更没有兴趣“挖”您推荐的客户。

本团队不打价格战,收费普遍“偏高”(实际是同行偏低),于年轻律师而言,“合作”、“不劳而获”收入往往高于自己代理收费,可谓“三好”。

如果您不能接受以上“四不”须知方案,可以自行检索我们的案例参考,我们的原创、观点发表于以下公众号:

‍以上须知,敬请理解。

推荐阅读本团队>>《接案程序“九步走”!》

免责声明:本文系注册用户(作者)在房产圈发布,房天下未对内容作任何修改或整理。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房天下立场,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进行投诉。对作者发布之内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精彩评论(0)

回复还可以输入200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