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蓝皮书建议目前上海、重庆的房产税试点在“十二五”期间应加快向全国推广。记者从深圳市有关部门获悉,深圳一直在着手研究房产税的方案,一直处于空运转状态,但是何时进入真正实施阶段,目前尚无定论。
昨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主办的“2011年中国房地产高峰论坛暨《房地产蓝皮书》发布会”在北京举行,蓝皮书建议目前上海、重庆的房产税试点在“十二五”期间应加快向推广。记者昨日从深圳市有关部门获悉,深圳一直在着手研究房产税的方案,一直处于空运转状态,但是何时进入真正实施阶段,目前尚无定论。
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房产税是国家以房产作为课税对象向产权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对房产征税的目的是运用税收,加强对房产的管理,提高房产使用效率,控制固定资产规模和国家房产政策的调整,合理调节房产人和经营人的收入。
去年10月27日,新华社授权发布了《中共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在提及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中提到,“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而去年9月29日“国五条”出台时则提出“加快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并推广到”。
记者还了解到,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曾在2004年和2007年分两次,共选定了十个省市进行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包括北京、江苏、深圳、重庆、辽宁、宁夏、河南、安徽、福建和天津。在试点后,国税总局于2008年4月决定,从之前进行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的省市,选择北京、重庆、青岛、深圳、南京、杭州、丹东等城市,开始用评税技术核定计税价格。
去年年底,相关媒体曾对此进行过披露,如深圳市房产税初步拟定分类累进征收模式,即根据家庭拥有房屋套数或面积的不同,制定并征收不同税率房地产税的累进征税方式。至于开征税率,要高于此前预测的0.3%~0.4%,将在0.5%~0.6%。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深圳确实对物业税进行过模拟评估,也一直在做房产税的研究工作,评估方法研究、税源调查等都在进行中,但是开征房产税的主导权不在深圳,何时开始、采取何种税率以及执行方法,并不是深圳能决定的。具体细节都是由财政部、税务总局决定的,深圳没有这方面的权限。
目前深圳将加强房地产市场税收征管,目前正在加紧完善存量房交易评估核定征税的相关配套工作,预计在7月之前二手房按评估价征税。(来源:房天下业内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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