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市场上提供给消费者的非毛坯楼盘越来越多,非毛坯房可以为消费者节省大量的时间,减少精力的耗费,同时国家也提倡开发商向消费者提供装修房。
目前,市场上提供给消费者的非毛坯楼盘越来越多,非毛坯房可以为消费者节省大量的时间,减少精力的耗费,同时国家也提倡开发商向消费者提供装修房。
面对大量的非毛坯房,消费者往往缺乏选购非毛坯房的法律常识,那么消费者在购买时如果遇到购房纠纷应该如何维权呢?以下就为您详细解答。
一、何为“非毛坯房屋”?
根据建设部颁发的《商品住宅装修一次到位实施细则》(建住房[2002]190号)的规定,“非毛坯房屋”是指房屋交钥匙前,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全部铺装或粉刷完成,厨房和卫生间的基本设施全部安装完成的房屋。并且这里的"房屋"是指新建城镇商品住宅中的集合式住宅。
二、非毛坯房子出现质量问题,应由谁承担责任?
《商品住宅装修一次到位实施细则》.7.1条明文规定:"确立开发单位为住宅装修质量的责任人,承担住宅装修工程质量责任,负责相应的售后服务。"这就从法律上明确了开发商对装修部分的保修责任。
从合同的相对性来讲,只有合同当事人才能享有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既然要求开发商承担保修责任,买房人自然应当与开发商而非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况且,买房人购买的是非毛坯房屋,装修作为所购房屋的一部分,开发商自然负有与买房人对相关的装修事项作出约定,并对装修质量承担保修责任的义务。
交付给购房者的装修质量,不应低于样板间的质量水平。作为装修质量的衡量标准,样板间在购房者入住之前不宜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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