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如果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障性住房不经济、不适用,经适房也就没有存在的价值和意义。经适房贵过商品房,谈何经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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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称借住竟说不准房主性别 经适房里住着谁?
(南方报业网)自称是房主远亲的外地客借住在广州经济适用房,却把男房主说成是女的,这一幕日前在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入户检查育龙居经济适用房使用情况时上演。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强调,一旦确认房主出租经济适用房将坚决要求房主退房,取消其住房保障资格。
“远房亲戚”自称借住
上周五晚,南都记者随同广州市住房保障办检查人员和第三方调查机构的律师来到位于天河区经济适用房小区育龙居。
当检查人员敲开育龙居C8栋103房的房门时,看到这套三房一厅的经济适用房内布置简单凌乱,房主一家并没有在此居住,三间房中只有两间房分别由两名男性青年使用,每间房中有单人床、简易衣柜、书桌和笔记本电脑等个人物品。
当检查人员询问这套经适房的董姓业主去向时,住在这里的男青年之一赵某回答:“房主出去了,不知道去哪了。”这位来自山西大同的男青年自称是房主远亲,从事雪糕批发工作,来广州四天时间,只是借住在董姓业主家,另一间房内住的是自己的朋友。
他还表示,“房主有时住在这里,有时不住在这里。”
但就是这位自称见过房主的赵某却说不准自己“远亲”的性别,当检查人员询问房主董姓业主是男是女时,赵某直接回答是男的,调查律师反问,“你见过业主了?”赵某很肯定地指出:“没见过我们怎么能住进来!”
但接下来律师的话让赵某一愣:“你说房东是男的,那么我很肯定地告诉你,实际上房东是女的!”赵某随后的回答有些含混,反复强调自己不清楚房主情况,来此只是短期借住,并否认支付租金。
随后调查律师要求两位男青年在调查笔录上签字确认,却遭到两人拒绝。终辖区派出所公安人员赶到现场协助检查,其中一位男青年才同意签字确认。整个检查过程中,这套经济适用房的房主均未出现。
市住房保障办的有关工作人员表示,“实际上我们跟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已再三强调过,经适房属于政府物业,严禁业主擅自出租牟利,一旦发现,必将严查,但此现象还是发生。有些租客考虑到已交给业主押金,并不是检查组的工作,导致了取证过程存在一定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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