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深圳居高不下的房价使得“小产权房”受到不少人的追捧。使得小产权房成为了时下热炒的话题,不难发现走在街上经常有人将宣传单塞你手上,稍加注意就会发现,里边大部分都是“小产权房”的信息,价格的诱惑使不少置业者的目前瞄向了“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行情上涨 交易不合法存隐忧
实际上,深圳官方一直不承认存在小产权房,而是将之称为“违法建筑”。因为小产权房是指城镇居民违法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的居住建筑,深圳早在2004年就实现了农村集体土地的国有化转换。
为此,深圳市常务副市长吕锐锋多次强调,深圳没有“小产权房”,只有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造的不合法、不规范的统建楼,以及一些非法房地产,此类建筑应该看成深圳的历史问题。
备受小产权问题困扰的深圳,多年来也一直在探索相关的解决办法。2009年,深圳通过《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以下简称《处理决定》),其中对于农村城市化历史违法建筑规定了确认产权、依法拆除或没收、临时使用等处理方式,但确认产权的条件、处罚和补收地价款的标准与程序、办理初始登记的条件与程序等具体办法始终未明确。
近年来,深圳市曾经多次发起对违法违规建筑的围剿行动,但大都收效甚微,反而引起新一轮违建抢建潮,于是,越来越多的违建房在城市内顽强生长出来。
一位不愿具名的法律界人士提醒,只有商品房才能上市交易,的小产权房交易都是不合法的,即使有所谓的“购房合同”,也是无效的。该人士表示,“以租代售”这种形式,在法律上没有问题。不过需要提醒的是:根据《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部分无效。所以,市面上一些所谓“70年租约”也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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