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审计署发布的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显示,360个项目或单位挪用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57.99亿元用于归还贷款、对外、征地拆迁以及单位资金周转等非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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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2013年8月11日山东商报报道)
近58亿元保障房专项资金被挪用,近2.4万套保障房被违规出售或挪作他用;近12万户家庭违规享受保障房……审计署9日公布的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显示,贵州、湖南、甘肃等27个省区市的100多个城市存在种种违规问题。记者梳理这份审计报告发现,违规问题暴露出四大“黑洞”。
专项资金被用来发工资
在将保障房建设作为重大民生举措、地方政府普遍反映资金筹集压力大的情况下,一些地方却将宝贵的资金挪作他用,更令人瞠目的是,这种违规行为并非个案。审计报告显示,360个项目或单位挪用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57.99亿元,用于归还贷款、对外、征地拆迁以及单位资金周转等非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支出。
典型案例
湖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公司用财政拨付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购买理财产品2.69亿元,购买信托产品1000万元;陕西省太白林业局、长青林业局挪用棚户区改造资金349.4万元发放工资;河北邢台保障住房公司在专项资金中列支经费近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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