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被深圳市民比喻为“房屋医保金”。“房屋医保金”由两部分组成:一是“首期归集的专项维修资金”,由开发商缴纳,按工程总造价的2%来计算,在办理该物业项目初始登记前一次性划入指定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差距为何如此之大?
邹家健翻开一本政策问答小册子指给记者看:“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自存入银行专户之日起按银行活期利率计息,利息转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滚存、使用。”这是《管理规定》的第二十七条款。
邹家健说,市物业专修金管理相关工作人员也说,资金只有四成是存活期的,用于日常的支出,其余六成拿去综合理财了,全归业主,而且利率也会高于活期。
“但事实是,我们的资金受损了。”对此,邹家健很无奈。他告诉记者,70多亿元的资金如果不好好进行理财,业主们的损失将是巨大的。
政府服务不应变成扩权
长城一花园(小区网论坛)是1994年以前入伙的老旧小区,专项维修资金完全是业主们从2005年开始自己建立起来的。当年,邓和任主任的业委会同物业公司重新签订合同,确定了双方的角色定位:业主是消费主体,物业公司是服务主体,之间是契约关系。按这样的逻辑,之前由物业公司收管的本体维修资金、公共物业租金等都明确归业主共同所用。
“区资金管理发过几次文件,说小区有几百万维修资金,要不要交上来。我们认为这是自筹的,交上去不符合法律规定。”走在小区里,邓和告诉记者,2008年业主们支持设立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是因为当时钱在开发商手上没拿回来,加上很多小区没有业委会,谈不上由业主来管这笔钱,所以呼吁政府要管起来,从开发商手上把钱拿回来交给业主。
“现在让业主们疑虑的有两条。一是凡是维修资金必须归集到管理,二是要使用这笔钱时,程序很繁杂。”邓和说,强制归集不对,如果小区能自己管起来,可以不用放过去,这也是符合法律规定。至于设立申请程序门槛,无非是担心钱被乱花掉,不能说没有道理,但要有个度,一般情况下还是要尊重业主的自主权,不能把服务变成扩权,一定要建立服务意识。
不同的社区,“房屋医保金”的缴纳、管理和使用,呈现不同的特色。这对于形成全市统一的、规范化的房屋维修专项资金体系,是一个挑战。但同样,为什么一些社区的资金管理,就比统管的高?还有,一些开发商并没有依法缴纳“房屋医保金”,这个责任究竟该谁负?总不能向业主们问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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