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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淡判决”第三季:广州中院再审!

张茂荣律师团队2018-12-05 16: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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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信荣()房地产律师团队首席律师 张茂荣

推荐阅读:季:《扯淡的判决!买法拍房不能要求原业主交房?》、第二季:《广州中院通告核查,相同法官曾做出相反判决!》

因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11月5日判决不交吉(执行法院不负责清场交付)拍卖房,买家无权要求原业主(债务人、被执行人)腾房,笔者于11月29日撰写评论《扯淡的判决!买法拍房不能要求原业主交房?》隔空对话广州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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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5日(2018)粤01民终17779号案判决主文

11月30日,广州中院新浪微博发布【情况通告】,表示高度重视,已组织相关人员成立专业小组,进行案件核查,将根据核查结果依法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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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日,经网友爆料,笔者发现该案合议庭两名法官曾于1月22日就类似案件作出过相反判决,即认为不交吉拍卖房买家有权要求原业主腾房,于是撰文《“扯淡判决”第二季:广州中院通告核查,相同法官曾作出相反判决!》。

今日(2018年12月4日)广州中院新浪微博发布【情况通报】(见文头图),全文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百九十八条款的规定,我院决定对(2018)粤01民终19145号、(2018)粤01民终17779号民事判决,依法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由本院再审。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对于社会热议的不交吉房产司法拍卖问题,我院将认真研究,严格依照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予以规范,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为广州中院的迅速反应和不回避矛盾点赞!

划重点:再审由院长递交审委会讨论决定

值得注意的是,【情况通报】显示此次再审的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百九十八条款,该款原文是: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据此,本案再审至少存在如下有别于常规再审的情况:

一、程序的提起是由广州中院院长启动而非当事人申请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六章规定,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程序)的启动有三种途径:

种是法院依职权启动(第198条),包括各级人民法院院长、法院、上级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本案即如此。该种情形在实践中最为少见,因为一般情况下案件的审判都在合议庭,各个法院案件众多,本院院长不会过问具体案件,几乎不会发现本院判决存在错误,本案的再审也是包括笔者发文触发网友热议后才被广州中院院长注意到。

第二种是当事人申请启动(第199条),即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在六个月内申请再审。

第三种是检察院抗诉启动(第208条),即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检察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民事诉讼法》第200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提出抗诉。

二、再审的确定是由广州中院审委会讨论决定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8条规定,法院院长发现判决、裁定、调解书确有错误不能直接启动再审,而是要经过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该法定程序决定了本案再审已经广州中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并确定判决存在错误应予纠正。

三、再审改判几成定局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和检察院抗诉再审结果也可能维持原生效判决,但根据《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407条再审法院“认为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错误,导致裁判结果错误的,应当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的规定,对于法院依职权启动的再审,由于启动前已经审委会讨论确定存在错误,再审结果必然是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信荣说:网络力量强大,期待早日杜绝不交吉拍卖

1、不得不说,广州中院此次再审程序的启动,网络的力量功不可没。仅笔者发文《扯淡的判决!买法拍房不能要求原业主交房?》数日内访问量便过七千,在朋友圈广为传播,如果没有网络的传播,广州中院院长可能不会发现该错案(广州中院【情况通告】也显示其是因为关注到网民的热议才发布的);

2、不交吉拍卖确有违法,应尽早杜绝。就不交吉拍卖的违法性,笔者已在《扯淡的判决!买法拍房不能要求原业主交房?》“信荣说”部分有充分论述,在此不再赘述。也正因违法又存在执行法院自我声明免责的乱象,所以才有其他兄弟省市法院特意出台规定规范,如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年8月15日就出台了《关于强制执行中房屋腾退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执行法院拍卖房屋时,原则上应当先清空后拍卖,确有特殊情况未能清空的,可先行拍卖,但应当在拍卖公告中说明未清空的原因,且必须在交付前予以清空!

3、作为法律人,我们要敢于对可能存在错误的生效判决提出质疑(即便是人民法院判决),并想方设法予以纠正,因为个案对于法律人来说无异于医生之于病人之常见,而对于当事人来说,或事关身家性命!法律人,还是应当怀有一份法向人间正义担当的情怀。

4、信荣团队,曾代表购房者剑指开发商霸王条款并因此收获深圳市消委会十大消费维权律师荣誉称号;因质疑兴业银行、光大银行二手房资金监管协议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而成功建议银监局责令纠正;因关注广大租客利益,直指长租公寓六大核心问题,被媒体广为关注......身兼消委会志愿律师、深图志愿律师、积极参加各类义工活动,以行动践行有专业、有情怀、有担当、有社会责任感的律师承诺。


“关注房地产热点,捕捉房地产信息,规避房地产风险,化解房地产纠纷!”——信荣()律师团队关注楼市,实现“房地产”争议一线解决,客服:400-0755-618,欢迎惠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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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荣说:“信荣说,说楼事”简称,信荣律师楼事观点,不可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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