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张茂荣律师团队>  正文

手机看新闻

仲裁委:新冠疫情、全球经济动荡、楼市打压政策导致深圳房价大涨

张茂荣律师团队2022-06-01 15:28:00

作者|张茂荣 

房地产争议解决专家、原信荣律师团队 首席律师

主攻:房地产大要案(重大、疑难、复杂房地产纠纷)、各类小产权房(历史违建、农民楼、厂办物业等)拆迁争议解决

房价暴涨,买家要求强制过户于卖家不公平,不予支持?——是的,您没看错,这是笔者刚刚接到深圳国际仲裁院的一个深圳湾二手豪宅买卖纠纷案,仲裁原文如下(为方便查看,予以分段):

如果涉案房屋所处市场价格波动不剧烈且政府限购政策不发生重大变化,申请人的此种反复尚不足以造成对被申请人的不公,但作为公知的事实,2020年的新冠疫情叠加全球宏观经济剧烈动荡导致深圳(尤其是涉案房产所在的南山区深圳湾片区)短期内房价剧烈波动,正如申请人所称“房价暴涨”

2020年7月15日,深圳市住房建设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深圳市税务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深建字〔2020〕137号),进一步严格限制房屋购买资格,使得房屋买卖政策风险的不确定性加剧。

以上这些情形使得时间成为影响判断《房地产买卖合同》继续履行是否公平的重大关键因素。

在本案所处的特殊历史时期,尤其是上述2020年7月15日出台的政府新政策后,申请人对抵押涤除意愿的反复以及申请人抵押涤除请求提出的时间点(2020年9月30日提交本案仲裁申请)与双方约定原履约时间点之间相距过远(相对于特殊历史时期房价波动的剧烈性和限购政策的不确定性而言)的间隔使得申请人在本案中要求抵押涤除继续履行《房地产买卖合同》的主张(实际是主张市场非正常波动风险和政策风险均由被申请人承担)缺乏公平性。

因此,仲裁庭对申请人在本案提出的继续履行《房地产买卖合同》,办理涉案房产过户的仲裁请求不予支持。

笔者孤陋寡闻,专业从事房地产法律服务近二十年,目睹深圳乃至房价暴涨全过程,听说过楼市刺激政策导致房价暴涨的,没听说过新冠疫情、全球经济动荡导致房价暴涨的,更没听说过打击楼市政策导致房价暴涨的!

而事实是双方合同签订于2019年10月,价格暴涨发生于2020年2月对方毁约不卖期间,与新冠疫情、全球经济动荡、2020年“715政策”毫无关系,至提起本案仲裁之日房价已经持续下跌,对方也并没有以上述理由主张房价暴涨要求撤销或解除合同!

裁决中提到申请人对涤除权的“反复”情况是:对方毁约后,申请人之前有聘请其他律师申请仲裁要求强制过户(继续履行合同),但因律师不了解强制过户条件,不同意代为赎楼,深圳国际仲裁院以合同有效但客观履行不能为由驳回仲裁请求,此次笔者代理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要求代为赎楼强制过户,深圳国际仲裁院便认为申请人“反复无常”——上次仲裁不同意代为赎楼败诉,此次同意就是“反复无常”,也是让笔者醉了!(房价暴涨,本来次就可以胜诉的,只因律师不同意代为赎楼败诉,第二次仲裁庭又如此裁决,这个官司客户输得真冤啊~~~)

本案仲裁过程中还有很多令人匪夷所思的问题,例举之:对方主张申请人签约时不具备购房资格合同无效,仲裁庭居然不知晓到底是否有效,让笔者递交了大量深圳法院的生效判例并撰写说明,最终才认定合同有效。

买家前案不同意代为赎楼,本案同意就是反复无常,新冠疫情、全球经济动荡、楼市打压政策导致房价暴涨,暴涨后再要求卖家继续履行合同就是对卖家不公平,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屏幕前的您,被雷到吗?

无数次经历告诉我们:民商事纠纷,切勿选择仲裁!!!

微信截图_20220601151005.png

免责声明:本文系注册用户(作者)在房产圈发布,房天下未对内容作任何修改或整理。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房天下立场,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进行投诉。对作者发布之内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精彩评论(0)

回复还可以输入200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